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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有效缓解我区各行业专业类型人员短缺的现状,更好的推进玉泉区专业技术服务类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58名。岗位详情请阅读《玉泉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因岗位原因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月。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二)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后工资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合格或合格以上等次人员,从次年1月起增加岗位绩效,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具体标准按照《玉泉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绩效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66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报考教师岗位的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6.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报考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
8.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28日(不含)至2005年9月28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教师岗位的现为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9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二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1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教师岗位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已纳入玉泉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薪资管理体系的仍在职的工作人员;
6.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9月28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9时-10月11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玉泉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4.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9日9时-10月12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向《招聘岗位表》中拟报考的岗位备注的电话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2年、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最低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9日9时-10月12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202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22年、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陆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找到相应表格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hhpta.org.cn),于后续资格复审通告中指定办理日期期限内到玉泉区人社局620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减免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后续资格复审通告中指定办理日期期限内到玉泉区人社局620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贫困家庭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经玉泉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退费的考生予以退费(考试中心提供账号授权后,由区人社局负责办理)。
对于笔试缺考、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因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且取消原计划招聘的岗位,该岗位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考人员务请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后期会发布打印准考证时间通知。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各类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试卷出现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本次考试加分范围
少数民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四类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2.5分。
(四)各岗位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五)笔试时间:见报名网站上的后续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各类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笔试结束后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签订考生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必须有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资格复审的原因及委托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代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未经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或委托人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在玉泉区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公章(证明需该代课教师所授学科组2名以上正式教师签字予以证明其代课教师身份),同时提供学校代发工资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
(5)以户籍地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水务局所属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考核通知的规定日期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3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因岗位原因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或放弃的,依次递补。考察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71—5687033
0471—359362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34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