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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张湾区面向全省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拟面向全省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体育教师各1名)。
(二)报考条件
1.报名对象为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人员须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张湾区面向全省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10月6日登录车都张湾网站(张湾区2023年面向全省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试报名系统入口)报名确认。所有参加此次专项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00至10月10日17:00。报名窗口于10月10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3年10月7日9:00至10月11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24: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采用微信、支付宝或网银支付。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2023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打印4份)。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65230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小于100KB,尺寸高30mm宽21.5mm,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各类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分数: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岗位在车都张湾网上发布岗位取消公告。被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不能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收费单位退还考生已缴报名费。
4.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及为配合其他工作需提供的材料。
5.笔试环节设置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的规定进行设置,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控制线预计在笔试考试结束后7日左右在车都张湾网公示(http://www.zwxww.net/)。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5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内容。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退役军人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公示成绩。
3.面试分值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小学语文(A01)、小学数学(A02)学科以讲课(无学生)的方式进行。小学体育(A03)学科以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70%),参加小学体育(A03)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可选择田径、篮球、排球、足球4个专项之一进行,具体测试内容及标准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成绩计算
1.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规定加分。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基层工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人员享受笔试成绩原始分加5分的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于2023年10月12日8:30--17:30到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402室(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02号院内)、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5室(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科技研发中心8楼805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1.体检由张湾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张湾区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张湾区教育局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中共张湾区委组织部统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调取考生档案等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并办理聘用手续前完成与原单位的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五、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通过车都张湾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考生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考生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情况的。
(二)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在车都张湾网发布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张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张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发布。
咨询电话: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0719-8652306
中共张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19-8215605
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股:0719-8518077
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0719-861955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