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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县幼儿教师严重不足问题,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符合条件的幼儿教师50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仪表端庄,热爱幼教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没有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是鹿邑县在编教师的;
2.曾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i.gov.cn),发布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
招聘过程中的有关公告、通知等后续相关信息仅在报名网站http://tch.hnlyer.cn:8088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8:00—9月27日17:00
3.报考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
(2)就业报到证(2023年毕业生无需就业报到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报名流程:
所有报考人员登录http://tch.hnlyer.cn:8088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请先注册、再登录进行报名。
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要求:仅支持jpg格式,300KB以内,宽:480px、高:640px,图像为RGB色彩模式)和各种证件资料(上传的各种证件需符合系统要求,图片正向、清晰、无变形)。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如果出现考生填报信息与证件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5.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00—9月28日17:00。考生报名后,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24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进展情况。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一旦发生错填、漏填等,将无法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打印《2023年鹿邑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以备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为便于审核,所有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资料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11日—10月12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招聘相关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认: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按不低于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况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执行。
2.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年限内。服务期从办理手续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鹿邑,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提取人事档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纳入县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由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工作依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所有参与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4—7288996
监督电话:0394-769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