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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充实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教师70人,均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故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市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8月1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含8月1日)有效。
(三)其他条件
1、“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范围内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期以2023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有效。
3、“大学生退役士兵”专向招聘岗位条件: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
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专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进行调剂。“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名可转为相应普通岗位。
报名、打印准考证入口:
http://47.93.208.246:8888/login/ffd66aa79018ce8f
(备注:建议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报名时间:8月4日09:00至8月8日17:00
缴费时间:8月4日09:00至8月9日10:00
特别提醒: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考生务必注意报名、缴费起止时间!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网上支付。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报名考务费每人55元,报考县职教中心、县直幼儿园岗位的考生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缴费成功后,在8月10日09:00至8月11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笔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笔试内容:
(1)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全部为高中基础知识。
(2)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3)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科基础知识。
试卷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笔试成绩另行确定最低分数线,并单独排序。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报名网站指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同时携带证书以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如有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不使用多媒体设备,不使用教具、器材),说课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
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内容为舞蹈、唱歌、简笔画、讲故事等幼儿教育基本技能,职教中心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类面试题,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故城县现行中学相应学科教材。教育类各岗位说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3天在故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面试现场不安排备课。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总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人选。
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每一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所学专业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以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者优先。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六)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故城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依据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递补原则同上。
(七)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对考生的考察政审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按前述原则递补人选。
(八)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故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
(十)聘用。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考生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拟聘用考生持教师资格证书上岗,试用期为一年。拟聘用人员一旦被正式录用,在录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在故城县教育系统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和相关提示,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请及时关注故城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试网站通知动态,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18-5369751
县教育局0318-5328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