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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通过在我市乡镇中小学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充实高安市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为使选调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文化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
本市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编制在小学的只能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编制在初中的只能报考城区初中岗位。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报考小学的教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的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现中小学在岗在编,其报考学科必须和现任教有效教学成绩学科一致(体音美除外,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并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如:有效教学成绩是英语学科则只能报考英语学科岗位。教师的教学成绩由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出具校长签字盖公章的近三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全乡镇每学期期末统考或质量监测成绩排名,应至少有一次初中在全年级、小学在全乡镇排名前1/3,且教学成绩须由初中、中心小学校长签字盖公章并公示一周,将公示图片发教体局人事股邮箱jxgarsg@126.com。
4.①选调教师年龄应在45周岁以内(即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②小学岗位要有在我市乡镇5周年(含)以上小学任教经历,即2018年9月(含)之前在我市乡镇任教。其中有1年(含)以上农村村小的教学经历(含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的教师每周在村小兼课4课时(含)以上的);③初中岗位要有在我市乡镇5周年(含)以上中学任教经历,即2018年9月(含)之前在我市乡镇任教。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教师报名须经所在乡镇和学校审核,并提供学校和乡镇审核合格的报考证明(见附件1-2);个别学校紧缺学科是否同意其报考,由乡镇和学校自行把握。在编教师的乡镇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含服务期时间。从外县市调回高安乡村学校任教的,其乡镇工作任教经历可以和其在原县市的乡村工作经历累积计算,但其在高安乡镇学校工作至少要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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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范围:
1.师德师风有严重问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未满处分影响期的;
3.近三年内考核有不合格的;
4.有其它不适宜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名额
(一)面向农村选调中小学教师133名,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7月21日。
2.报名时间: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一楼(九江银行旁)。
4.报名程序:①报名者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同意报考证明(请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an.gov.cn、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平台下载标准格式)、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②交纳文化考试费200元;③填写《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由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7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文化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6.领取文化考试准考证:时间为8月10日下午14: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一楼(九江银行旁)。
六、选调步骤及办法
1.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卷面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理论占20分。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报名人数应达到1:1.5比例,其它学科应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比例要求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测算并递减选调名额。考试时间为8月1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分数相同,以文化考试专业知识分高的优先,如再相同,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教龄长者优先;分数、学历和教龄均相同者,年龄大者优先)。
3.考试成绩、拟录人员名单将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4.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和发现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5.确定用人单位:公开用人单位和岗位,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选择学校时间和地点等通知将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6.选调教师录取后,编制转入选调学校。调入新单位的教师必须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后岗位聘用定级工作的通知》(高岗设办字[2020]1号)文件精神,在新单位重新进行岗位聘任,核定工资,如新单位职务岗位数不足,则低聘到低一层的职称职务的最高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招聘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操作,为了便于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795—5283722,市教育局监审股0795—5295012,人事股529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