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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3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工作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7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学前教育专业或学前教育学研究方向。
7.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交签约单位出具的《2023年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下简称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加盖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7月12日及以前。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3.我市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不能应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7.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09:00-7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2日11:00-7月15日16:00。
报名网站:
菏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eze.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应聘资料。上传本人近一个月内2寸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信息(如学历、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填报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12日11:00-7月15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7月16日16:00前及时与菏泽市妇联联系(电话0530-5310512,0530-5310303)。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7月23日09:00-7月27日0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7月14日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妇联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菏泽市中华路1111号市委大楼104室,电话0530-5310512,0530-5310303)。
三、聘用计划核减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聘用计划的情况,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考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采用百分制。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占30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考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菏泽市妇联确定。
2.考试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和聘用计划,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由菏泽市妇联组织实施,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3年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并在相应位置签名)。
3.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1)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3年7月12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
以上1、4、5、6、7材料需要交原件和一份彩色复印件,复印件与2、3原件顺序装订。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试讲,再进行技能测试。试讲不指定教材。技能测试项目包括按照指定曲目自弹自唱(学校备钢琴)、根据指定曲目自编舞蹈展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10分钟,技能测试10分钟。
3.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最后名次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和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和人事档案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2.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自动放弃和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特别提示:
1.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eze.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整个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菏泽市妇联变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菏泽市妇联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5310512、0530-5310303
监督举报电话:0530-5310413
附件:
1.《2023年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x
2.《2023年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