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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良庆区事业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7月6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7月7日至2005年7月6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如教师资格证等)。
(八)招聘岗位的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岗位条件要求专业对口,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专业目录。
3.报考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6月27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良庆区行政办公区域公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23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023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德政路20号良庆区政府礼堂一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周老师,0771-4503008(教师岗位);2.谢老师,07714733913(非教师岗位)。
3.报名材料:(1)个人有效身份证;(2)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粘贴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毕业学校已经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4)学习成绩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5)毕业证、学位证;(6)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报考教师岗位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通过教师资格笔试,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以上证件、证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1:2比例进行开考;仍达不到1:2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增设筛选环节
当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30人以下时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当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为31-100人时需增设面谈筛选环节;当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101人及以上时,需增设知识测验筛选环节。增设面谈、知识测验筛选环节的有关通知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谈或知识测验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谈或知识测验人员。
面谈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每人3-5分钟;知识测验主要考核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内容。根据面谈或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知识测验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知识测验总分均为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良庆区行政办公区域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以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筛选环节(面谈或知识测验)分数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聘用的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能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或者是自愿放弃的,可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城区人社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公示
由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良庆区教育局集体研究后,报城区党委审定,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确定招聘单位。分别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以及良庆区行政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办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筛选环节、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七)联系方式:
非教师岗位:0771-4733913;
教师岗位:0771-4503008;
监督电话:0771-4508877。
附件:1.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