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一)入围专业测试1、2、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4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其中岗位招聘数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岗位招聘数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40%、《综合应用能力》按6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4+《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6)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最高的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同分,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进入下一环节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4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用人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2:《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22年度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7)报考“定向招聘本县户籍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六安市霍邱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中)考录取时为六安市霍邱县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22年5月20日)户籍已迁入六安市霍邱县。
(8)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2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并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间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式分为专业测试1、2、3。
1、专业测试1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专业测试2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专业测试3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采取才艺展示(内容为简笔画、自弹自唱及歌表演三项基本技能)的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报考卫健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不设置专业测试。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1、2、3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1、2、3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1、2、3资格。
八、成绩合成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1、2、3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对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将其笔试合成成绩作为其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霍邱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本县户籍人员”岗位、开考比例降低到1:2的岗位、降低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农村幼儿园教师、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考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1、公告解释。本《公告》由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信息查询。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霍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3、部分招聘岗位(附件1)中带☆的,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5、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64—6081520、6014189
监督电话:0564—601904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2、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22年度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docx
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