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A.《美兰区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选定报考学科后自行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式2份);
B.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C.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提供毕业证明及就读专业学业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就读学科相关证明)、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各类证书;
注: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委托)。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及办理解聘手续。
(五)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学科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请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依次选岗
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岗,确定任教学校。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完成后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协议
选岗完成后,拟聘人员按照《确定入围人员、选岗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时间,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与考生签订聘用协议,毕业后持聘用协议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美兰区教育局报到。
(八)毕业报到
考生在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含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协议同时终止。
(九)组织体检
1.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
3.体检结果将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政审考察
1.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
(2)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材料一份(加盖院系公章)及个人学习总结(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公示
1.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按学科招聘数量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办理入编
1.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区委区政府核准后办理有关入编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美兰区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服务期内,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调离本区的申请,违者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一年实发工资计算,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特殊情况者(如随军调动等)经教育部门审定后可免赔违约金。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享受我区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年的年末发放。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如当年服务满十个月,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
(八)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国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九)招聘信息查询途径: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 mlqzf.haikou.gov.cn.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电话:区教育局0898-65321276(符老师)
(十二)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海口市美兰区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