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现场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内)
县教育局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天峨县2022年第二次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已通过面试者,可提供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代替,但考核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以公告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已入围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前两天到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面试的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幼儿园职位(除“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外)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六)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抽签确定考官,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籍贯、父母情况等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七)面试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七、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县纪委监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自主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自主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现场出具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河池市外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报考人员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届时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名考生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峨县教育局、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831109,联系人:冉景恩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股:0778—7830200,联系人:张金秀。
附件:
3.关于印发《天峨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pdf
天峨县教育局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