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相关政策解读
(一)人员管理及工作职责
1.控制数人员管理是指公办幼儿园按照核定控制数使用人员,财政部门核拨经费,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用人机制。
2.控制数人员具体从事幼儿园教师等相关岗位工作。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
3.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控制数人员订立、履行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控制数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5.用人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呼教师字﹝2021﹞9号)等教育系统现行制度、规定对控制数人员的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等进行管理。
6.控制数人员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考核标准。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7.控制数人员参照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在全区公办幼儿园内进行交流,并占用流入公办幼儿园控制数。
8.按照竞争、择优原则,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岗位中,面向控制数人员设置部分岗位,将成绩突出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9.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控制数人员培训计划,对控制数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控制数人员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10.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控制数人员岗位、工资以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重点考核其德才表现和履职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二)工资福利
1.控制数人员的工资核定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控制数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2.控制数人员工资待遇和增长机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控制数人员的工资水平原则上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3.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关系为控制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不含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
4.控制数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5.控制数人员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聘待遇,在控制数人员序列内单独管理。
6.控制数人员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评优评先待遇,在控制数人员序列内单独管理。
7.控制数人员工资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由区本级财政列支。
(三)劳动争议
1.控制数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控制数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处罚结果等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3.具有对控制数人员聘用、考核、劳动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2)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4.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及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470-8117149,0470-8116623;
监督举报电话:13947064424,0470-8117215。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海拉尔区公开招聘公办(校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及时在海拉尔区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2022年海拉尔区公开招聘公办(校办)
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