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以及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及以下材料送交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绵阳经开区党群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未经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经开区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纪律与监督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816-8130022(绵阳经开区党群部)
2.监督电话:0816-8333160(绵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3.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附件1.经开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中共绵阳经开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