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进入面试以后环节的考生,不得临时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区岗位。
4.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
(4)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在资格复审前未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与《报考信息表》上同版2寸照片1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7)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幼儿教师、特教教师、体育教师岗位须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自愿协商或再次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符合绵阳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为:(1)薪酬待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及教师资格证相关问题由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92766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公招监督电话: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绵阳市游仙区监委0816-2272758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xlsx
附件:2.绵阳市游仙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doc
附件:3.绵阳市游仙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doc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