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暂定于6月15日前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告。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
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20〕13号)规定加分;
③“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④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2年5月20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至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510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2∶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相关事宜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讲课和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双流区人才和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应自愿承诺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拟聘人员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双流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8—8581636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8-68380270)和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电话(028—85822749)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解释权限
本公告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并负责解释。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在双流教育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区和其它区县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5月29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2022年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52名教师岗位表.xls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