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总分100分)+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
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特殊岗位或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经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2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原支付账号。
4.政策性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7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向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联系电话:028-89741026)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服务协议、服务证书(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具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原件校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应聘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如系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如系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都江堰市教育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证明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都江堰市教育局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报经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面试。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因总成绩相同,造成名次并列,无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并增加尿检环节。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此次招聘教师由都江堰市教师管理中心派遣至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与派遣学校建立人事关系。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首次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教育局(028)87133065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028)89741026
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27
监督电话: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61929141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7141178
十、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人社局和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2022年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市教师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江堰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