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聘用。面试重点对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评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当日在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张贴公布。
六、签约及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签约。考察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或招聘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报经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聘用,签订服务年限最少三年的聘用合同,违约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九、待遇
所聘用的人员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从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横州教育发布公众号和区内外部分师范院校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横州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71-7223518(黄老师)。
1.横州市2022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职非实名编制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横州市2022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职非实名编制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横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