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县在职在编教师。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一)招聘时间:
1、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4月18日下午3:00—6:00
(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2、三峡大学:2022年4月19日下午3:00—6:00
(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3、长江大学:2022年4月20日下午3:00—6:00
(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4、汉江师范学院:2022年4月21日下午3:00—6:00
(招聘单位: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南漳县职教中心)。
5、其他高校应聘人员按以上时间就近到现场报名。
各招聘学校联系人员及电话:
县第一中学:涂老师13995705422QQ:18631396
县第二中学:宋老师13972091557QQ:1282815646
县高级中学:冯老师19971927268QQ:383580464
县职教中心:陈老师13886290580QQ:2024645029
(二)招聘方式:实施校园招聘,深入到相应高校现场招聘,签订意向性协议,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三方用人协议。
四、校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组织的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带齐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证等)。
(二)面试考核。初审通过后将集中安排时间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三)体检、考察。面试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南漳县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南漳县委编办办理编制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应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起始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南漳县人社局南漳县委编办南漳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