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笔试、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定4月下旬举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研究确定)。
1.笔试。笔试测试综合知识,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卫健系统方向的职位主要测试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乡镇、县直事业单位职位主要测试公共知识、写作等,实行百分制。笔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
2.面试。面试采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其中:应聘医师医技类职位的,采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其他职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面试最高分、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统筹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最多递补一次。体检环节后,不再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分为政审考察和实践考察。政审考察由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统筹组织实施,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档案审核、报考条件复核,其中档案审核中发现考生档案材料缺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考察不合格;实践考察由用人单位进行,自体检合格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进入单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位实践。岗位实践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在5个工作日研究提出实践考察意见并出具拟聘用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因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
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到我县工作的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人事编制。正式引进的人员均给予解决事业编制。
(二)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的同时,合同期间前3年,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双一流”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000元。
(三)住房补贴。按照“分层次、保无房”原则,由县财政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每人每年8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每人每年5000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其他全日制一本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对引进人才5年合同期满后继续签约的,首次在蓝购房并每年考核合格者,可享受由县财政按不同人才层次给予的5万至2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每人5万;全日制“双一流”大学学历或中级职称人才每人10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每人15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20万),并在五年内分三次兑现。
(四)子女及配偶。引进人才的子女可在县城区域内就近选择学校就读,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有意愿来蓝山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其他类型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就业。
(五)职称评聘。引进人才具备相应岗位职称资格的,在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优先评聘职称并给予相应待遇。服务期限满3年者,在蓝山县组织的初、中级职称评聘工作中可不受支教、支医、支农年限条件限制。
(六)关心关怀。对引进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他们深度参与蓝山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对特别优秀的人才,积极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团结凝聚。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县情研判,增强人才对蓝山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把为蓝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表现突出的人才纳入县级领导走访慰问名单,每年组织专项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了解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状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七)其他政策。在引进人才专项考核中连续2年评定等次为优秀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晋升职务职称或调任公务员,并可再享受连续2年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具有特别贡献的县引进人才考上本县公务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该引进人才是否可以继续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人才引进政策明确的相关福利待遇。
六、其他
(一)笔试环节,原则上招录人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全日制“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不得低于80分)。其他情况下,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蓝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整合所有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专业)一同开考,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在不超过本次招才引智总人数的情况下,蓝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适当调剂急需紧缺专业的聘用人数。
(二)人才引进全过程受蓝山县纪委、监委监督,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到我县工作的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对服务期未满5年,确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调离、辞职的蓝山引进人才,期间享受的生活、住房等相关补贴须全额退回县财政。
(四)参加此次人才引进的考生近期内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引才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引才结束的14天内,参加人才引进的考生若核酸检测为阳性,请及时告知我县。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蓝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永州市蓝山县2022年(第一期)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蓝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