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度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此表在桐城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在诚信承诺上签名,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具备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和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种类及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
4.历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于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方协议”原件、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内容及分值: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上课教材内容为高中教材(详见附件2:《2022年安徽省桐城市面向高校引进人才专业测试试讲教材一览表》)。教材由专业测试组提供,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2.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择岗和签订就业意向书
同一学科有多个招聘学校的,由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每位考生限选一次。
所有考生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
在择岗或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环节,如有考生因自动放弃导致缺额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并列分的,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后,即被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公告或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与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城市教育局等网站公示7天。对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与报考岗位学科要求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至桐城市教育局审核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7日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报到上岗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年度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人才纳入编制内管理并实行服务期制度,新聘教师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三年。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2022年度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引进人才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引进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556-613392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30921(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56-6121503(安徽省桐城中学)
0556-5620066(桐城市天城高级中学)
0556-5620559(桐城市第八中学)
0556-5626111(桐城市高考辅导学校)
监督电话:
0556-612192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2年度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2年度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人才专业测试试讲教材一览表.xls
2022年度安徽省桐城市高级中学
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