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职辅导员(1号岗)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2号岗)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其他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笔试暂定于2022年0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复审笔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要求将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站发布,复审合格方可参加笔试,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1.准考证和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4.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和社会人员工作证明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须是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任职职务、任职职务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等内容。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中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5.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试方式
1.专职辅导员招考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姓名、岗位、排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站进行公布。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考试(测试)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3.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1838865
联系人:邵老师、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1838837
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