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岗位(1-16号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3.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实验岗高技能人才岗位(17号岗位)考核方式采用技能测试与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2.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38865
联系人:邵老师、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1838837
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