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专业技术岗位2,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要达到3:1以上(如低于3:1,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
对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直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面试以试讲及科研成果评分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岗位素质、学科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4.公布成绩
面试完毕,根据试讲考核、科研成绩评分情况,公布面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并予公布。按招聘计划数1:1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名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总成绩排定名次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招聘。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入围考察的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的,或考察不合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7.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不能在2022年11月30日前向我校提供报考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不予聘用。
(3)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五、优惠政策
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享有35万元购房补贴、9万元安家费补贴,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居住,可申办子女教育绿卡(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一次)。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75-88129171(江老师)。
本简章由中共绍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5-89118028。
附件: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