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以发送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考试,需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1-16号岗位均采取试讲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讲和笔试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笔试。
试讲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职业要求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2)专任教师17-27号岗位均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功底和实际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专职学生辅导员1-3号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重要时政、案例分析、文案写作等。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比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经审定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6-6381163(校人事处艾老师、赵老师)
举报电话:0746-6381404(校纪检监察处)
附件:
1.湖南科技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①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docx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湖南科技学院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