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试讲并评分。按照面试复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试讲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岗人选。
(2)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
面试初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初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初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面试复试。
面试复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复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岗人选。
4.用人单位组织试岗(不超过1周),并对试岗人选的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5.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1)教师岗:学校按照面试复试、试讲、试岗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2)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学校按照面试初试、面试复试、试岗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6.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后,拟聘人选按照学校规定自行体检,并接受学校的心理测试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bjczy.edu.cn)“人才招聘”栏。
(二)工作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提醒:诚实守信
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察环节中如有弃权者,学校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录取人数按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复数计算。
(五)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0515229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邮编:101101
附件:
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一批).xlsx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需求表(第一批).xlsx
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应聘人员信息表(第一批).xlsx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