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用人部门针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组织部门内相关人员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管理与实践经历、岗位匹配度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打分排序。根据排序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将实际入围人员均确定为初选人员。
用人部门结合心理测试情况确定笔试人员,参加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统筹组织的笔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合格者并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心理测试
所有通过初选的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前参加线上心理测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
(一)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有发展空间的薪酬待遇体系。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1.学科负责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教师岗位年薪约30万元/年,教辅、专职辅导员约25万元/年。
(二)其他福利
1.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可落我校集体户口。
2.推荐子女就读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在西城区)、北京建筑大学附属中学。
五、需说明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我校官网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联系电话:010-61209188
联系人:丁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编:100044
网址:www.bucea.edu.cn
附件: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xlsx
北京建筑大学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