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或网络打印公章。
(6)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阿坝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健康码”及“防疫行程卡”为绿色。(如须来校人员请查看阿坝州是否有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要求)
(二)考核方式
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及内容等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七、学校结构化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师范技能等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应聘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八、考核成绩计算
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对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由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和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占60%,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用人单位考察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进入学校结构化面试。
九、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于考试结束后在阿坝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阿坝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政治审查和公示
(一)政治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或公安机关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函询,函询结果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体检情况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阿坝师范学院在线招聘网站及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应试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一)报送材料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报到时,在职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已经毕业的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2022届毕业生提供《推荐就业表》和《三方协议》。
4.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审查。
拟聘用人员通过学校再次资格审查后,取得聘用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劳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次公招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我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网络反映的公招问题,我单位将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和提供了具体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反馈交办部门和相关人员。
如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时,我单位将按规定安排该工作人员回避。
对我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告的程序、招聘条件而引发的信访、上访,按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由我校负责处理,切实履行维稳责任。对违反回避制度、弄虚作假等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法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果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校在阿坝师范学院官网、学校网络在线招聘网站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四、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28-62332559(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332717(阿坝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人事处邮箱:abtuhr@abtu.edu.cn
1.阿坝师范学院2022年2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专任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阿坝师范学院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