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如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应聘人员身份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时间及地点将由苏州科技大学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8092996
联系人:白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379288
联系人: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苏州科技大学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