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11:00(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http://www.ordosvc.cn/)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紧缺岗位比例为1:2),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证书、各类业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合同、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向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http://www.ordosvc.cn/)上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地点: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地址:东康快速通道东线康巴什区入口东侧)。
资格复审时间: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或实操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岗位二十三至三十九以试讲为主,岗位一至二十二包括试讲和实操(试讲和实操各占50%)。应聘人员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二十三至三十九,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岗位一至二十二,按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面试时间: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工作结束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等额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考虑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如该岗位考生都没有优先条件,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1.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若收到举报线索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造成岗位空缺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员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办理聘用及控制数注册手续,并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招聘全过程涉及到的网站有: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生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在参加考试前14天期间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并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凡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考生一经录取,须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工作岗位服从学院整体安排。
(六)本公告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单位电话:0477-8396792
18547788783(唐老师)
18547750616(杨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7-8586927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纪委
0477-8396783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