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及试教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2年2月10日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
线上试教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
五、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在试教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以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30%,试教占总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总成绩及体检名单于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广州市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天河教育在线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考生凭“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经现场扫学校“通行健康码”、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后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体温≥37.3℃的报考者;⑥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天晖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13316030239,监督电话:(020)38622519。
附件:职位表.xls
广州市天河区天晖幼儿园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