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政策法规。
(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将根据不同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及确定拟录用名单工作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411.html)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大专以上学历需要做学历鉴定。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二)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广州市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天河教育在线发布公告。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天晖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黄主任13316030239。
附件:附件1:职位表.xls
广州市天河区天晖幼儿园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