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莒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2022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2月8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应聘限制莒县户籍(生源)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参加高考证明材料。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发布。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2022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7962716。
本《简章》由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