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填写报考意向,考生可于2022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请使用手机端在“高明通”公众号上进行意向登记,如无法登录,可尝试使用国产品牌手机登录。凡网上登记后,须到设点招聘高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方为有效。
3.报名及面谈
本次招聘在高校设点现场报名、审核资料并开展面谈。
(1)时间:2022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
4.面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后按面谈成绩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时间:2022年3月6日-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场室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采用授课形式。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高明区公办教师。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2.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2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高明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下辖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4.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考试防疫要求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一)持本人“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并提交报名、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者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方可正常参加报名及考试。为缩短进场时间,请提前打印填写承诺书完整信息。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报考者;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三)可按当地防疫部门最新要求对有关防疫事项进行调整。
附件1: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此表,请勿在系统中打印)..doc
附件2: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一场高校)..xls
附件6: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pdf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