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网络报考人员请于传送报名资料五天后登录本人邮箱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领取考核招聘通知书时,所有报考人员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网络报考人员还需提交相关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招聘。
(三)考核
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测评。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经米易县2022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到2:1。领取考核测评通知书、考核测评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核测评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确定。同一报考岗位有多个用人单位的,按考核测评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考核测评实行100满分制评分,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出现弃权者,由米易县2022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米易县2022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内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02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为四川省的2022应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米易县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米易县(其中:招聘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服务年限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考聘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812—3999736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县教育和体育局0812—3999732
六、防疫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行程申报,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在资格审查和考核测评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和考场,且考试当天需提供本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报告。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视疫情情况,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米易县2022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2.米易县2022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