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放弃试讲(技能测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体检。
五、总成绩计算、体检
(一)总成绩计算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学前教育岗位:
总成绩=笔试×40%+技能测试×60%。
2.其他岗位:
总成绩=笔试×50%+试讲×50%。
总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人员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二)体检
根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学前教育岗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六、考察、岗位确定和聘用
(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分别确定考察对象。若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则以试讲的形式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二)学校选择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2.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3.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已经签约的高校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2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2.缴费确认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招聘信息会在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东阳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东阳人才网公示。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在上述网站上公告。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4.疫情防控措施见附件3。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