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笔试岗位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等方面条件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四个部门”共同研究的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同意后方可开考。
不同意开考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前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笔试
招聘会现场报名结束后,对要求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组织开展笔试工作,笔试成绩只是作为筛选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笔试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作为考试知识点。
(五)组织面试
现场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面试试场由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组成。考生按张贴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凭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候考室签到、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前有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60分为合格。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报港北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七)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拟聘人员确定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管理及违约责任
(一)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
(四)聘用在城区学校的,服务期满3年后须到乡镇学校支教1年及以上(含1年)。
七、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进入招聘活动现场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当地“健康绿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现场;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招聘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招聘院校及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谈、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合同。同一个招聘活动站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成员等与招聘无关的信息,如要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五)本公告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bq.gov.cn)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239885/4236859
2022年贵港市港北区赴外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南宁站).xlsx
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