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笔试
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考生免笔试。
(九)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参加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工作经历满一年的试用期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专技十二级岗位聘用。符合晋升条件的,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依次晋升。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事业编制教师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九)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咨询电话:020-82879104。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及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人事考试政策执行。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且按照广州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进入广州市防疫政策:
(1)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所在县/区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
(3)有本土阳性个案报告的区(县级市)但尚未划分中高风险区域的,如果当前感染来源不明、或出现社区传播的,该区(县级市)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
(4)有本土阳性个案报告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5)有本土阳性个案报告省份旅居史的(返)穗人员建议持48小时核酸结果,并在抵穗后在机场火车站或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6)其他省外来(返)穗人员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2.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州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广州市防疫政策可以打开“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进入广州市”查询。也可以通过进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content/post_3496918.html),了解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动态发布的最新出行政策。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离穗。
(2)其他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州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和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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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