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折算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笔试
时间、地点:暂定2022年1月8日(上午9:30-11:30),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笔试内容: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试题(客观题60%,主观题40%),主要涉及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招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中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4.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学校保留对招聘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
(http://zpxt.zjiet.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
(http://www.zjcoop.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省供销社(人事处):0571-87071173。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86929819(人事处翟老师)
附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2021年第五批).xlsx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