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项材料、承诺书(附件3)收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8)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②需技能展示与现场实际操作的考生要自带相关材料与物品;
③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④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一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现场面试环节。
2.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分现场答辩与技能展示,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3.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人员放弃,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递补录取。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防疫注意事项
目前仍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市为区,下同)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粤康码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疫情防控其他要求请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报考人员如对招考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招聘单位。
(五)区教育局联系方式:陈老师,21047927(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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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