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月8日17: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收到应聘简历后,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我校将直接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畅。
2.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严格按《宁德师范学院考生报名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要求整理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现场(具体时间地点及入校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向我校提交复核。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底,恕不退还。现场复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所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将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10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的内容、方式与要求:
1.非术科类教师岗位:
①讲课(课堂教学):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以抽签方式确定讲课内容并进行备课(不使用PPT),进入考室后即进行讲课。课堂教学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②自我陈述:由考生陈述自己的情况,包括学习情况、参加科研项目与成果(含发表论文)、在校表现(学生干部经历)、获奖情况、个人特长、工作设想等。
③专业理论知识问答:由考官出题,考生作答,主要考核岗位相关问题。
2.术科类教师岗位:
①第一环节(含自我陈述、专业理论知识问答)
②第二环节(含教学技能展示、专业技能考核)
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在候考室集中等候,关闭手机并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的出场顺序采取临时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单独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同时不得返回候考室。
评委的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最后得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
获面试资格的考生因故未按时进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标准按指定医院的有关心理测试标准执行。体检(含心理测试)的医院为我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有争议,允许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或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视情况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在适当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公示和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报批。
五、监察监督
(一)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察监督。
(二)考生应保证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0593-2565503,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院行政楼人事处,352100。
七、其它事项
1.本方案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2.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考生进行信用审核及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失信被执行的或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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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