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4.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惠民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公告。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专业测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1.体育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后按试讲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2.初中、小学岗位(不含C06岗位)的面试包括现场回答问题和试讲两部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回答问题占2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试讲占80分(试讲前备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共计10分钟。
3.体育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另行公告。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总成绩占5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5351474监督电话:0543-532148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1.《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