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待遇
(一)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在学校房源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套房供免费租住,每套住2人以上;如无房源安排租住,学校一次性给予服务期内租房补贴300元/月/人。
(二)提供安家费及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科研启动费1万元。
五、选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应聘人员请直接发送个人简历电子版至各教学院部招聘邮箱,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院部”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2022年教学岗位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自学校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各教学院部可根据报名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考,但最迟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招聘岗位考试考察方案由各教学院部根据工作实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实施,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查。各教学院部根据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
现场资格审查包括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材料(以上材料教学院部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考试考察。由各教学院部严格按照《安徽科技学院教学岗位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组织考试考察。由笔试、试讲、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考察等环节组成,具体考试考察时间、地点、方式由教学院部通知。
(四)组织复核。人事部门组织对教学院部提交的考试考察材料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程序要求,以及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予录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审定公示。经考核考察、用人单位会议研究推荐、通过人事处复核的拟录用人选,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不少于7天。
(六)体检安排。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规定不予录用。
(七)签约报到。经公示无异议并体检合格人员,根据人事处通知及时来校签订相关聘用协议。公示结束后无故逾期一个月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签约人员根据人事处通知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在考察、公示、体检等环节中,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八)试用期规定。经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0-6732800。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学校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才老师
联系电话:0550-6732257
邮箱:rsc@ahstu.edu.cn。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