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提交地点:孟津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点击“区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区人社局、区教体局——通知公告”查看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1。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考生关注孟津人民政府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及专业基础文化知识等。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4.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卷面成绩+加分。
(五)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笔试缺考或作弊者,不得进入资格确认范围。
2.资格确认办法。采取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符合条件的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6)孟津区202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1);
(7)孟津区202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汇总表(附件2)。
3.面试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试讲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试讲采取在现行幼儿园教材中随机抽课,备课10分钟后,讲一节学前教育微型课(1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教材由面试考场提供,不得自带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评价应聘者作为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由琴法(电钢琴)和个人展示两个环节组成。
琴法环节在专家题库中随机抽取曲目,进行弹琴表演,本环节时间不超过3分钟。
弹琴后应聘者在讲故事、唱歌、舞蹈和简笔画四项中任选一项进行个人展示,本环节时间不超过3分钟。
技能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个人展示不带任何音乐和道具,面试区提供电钢琴、黑板和粉笔。
面试现场成绩=试讲现场成绩×70%+技能现场成绩×30%。
若有2个及以上评委组参加测评,面试成绩采用面试现场成绩加权平均法计算。
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中有末位总成绩(或选岗排序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确定排序进入下一阶段。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等记录情况进行考察与资格复查。
进入考察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不能提供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被聘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七、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八、其他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和提供规定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孟津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公告通知,均在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http://www.mengjin.gov.cn/点击“区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区人社局、区教体局——通知公告”),不再采取其他任何方式通知,请相关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本人错过事项,后果自负。
本方案由孟津区2021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792128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811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