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成绩公示与复查。笔试结束后,在湘阴县政府官网上公布,公示3天。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有疑问的,可在两日内向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具体实施。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的内容。考生按本次招聘规定的条件要求提供如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④户口簿;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⑥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4、面试
(1)面试工作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试教。
(3)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名;再相同的,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上述办法处理。
2.体检在县以上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具体实施。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五)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招聘单位选择
1.拟聘对象名单在湘阴县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招聘单位选择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同一岗位名称同一岗位代码)不确定的,聘用对象按该岗位(同一岗位名称同一岗位代码)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再相同的,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全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聘用对象未按要求参加招聘单位选择的视为放弃。
(七)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县教育局负责。
1.按规定到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人事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招聘单位选择以及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湘阴县政府官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否则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6.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2260012;
县教育局人事股:0730-2158823;
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监察室:0730—2158577;
县纪委信访室:0730—2115511。
本公告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1.2021年湘阴县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