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者本人资格初审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须在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姓名和日期,材料清单见附件3),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同时递交与报名资格审查表同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
3.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及考核
(一)笔试
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数的比例低于3:1,直接进行专业考核;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数的比例高于3:1,进行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考核的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考核人选。
(二)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采用试讲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考核成绩的确定
试讲成绩即为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考核最低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考核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专业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
1.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如岗位有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专业考核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2.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官网公布。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核成绩排序;如专业考核成绩也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它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1.给予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人才引进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及市人才引进奖补政策。
3.本次人才引进专业考核费用由学校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179101(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
0558-2198283(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
1.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