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考核招聘
1.招聘范围:博士、部属师大公费师范生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硕士。
2.考核时间:12月31日。
3.考核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考核方式: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用人单位直接面谈考核、双向选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于2022年1月4日左右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面试考核招聘
1.招聘范围:除直接考核招聘对象外,其余的“双一流”高校硕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师范院校硕士、境外著名大学(在国际公认的ARWU、QS、THE上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大学)硕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及国家级研究机构硕士。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考核招聘实际报名人数(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3.考核方式: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如下:
(1)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聘用成绩采用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4)选岗方式
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5)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具体事项,
面试成绩、排名及选岗具体事项等另行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参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九、考察、公示
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十一、引才待遇
1.对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试用期满合格后分3年等额发放。
2.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师范院校、境外著名大学(国际公认的ARWU、QS、THE上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及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高校毕业生,给予1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试用期满合格后分5年等额发放。
3.其他引才待遇可参照《仓山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相关待遇》执行。
十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所有考生、评委专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23号仓山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322502;
监督电话:0591-8330518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
十四、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仓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仓山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仓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仓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报考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仓山区教育局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0591-83322502)。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本次招聘对象内的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或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参照上海软科或校友会中国两岸四地大学两类排名均可)的毕业生。
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附件:1.仓山区教育局举办优秀教育人才专场招聘会各 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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