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优秀专业素养和技能。
(1)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2)所有学习阶段所学专业均为法学专业;
(3)学业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英语水平符合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
三、待遇情况
学校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及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厦门大学招聘系统”http://jobs.xmu.edu.cn,注册登录后选择相应岗位(岗位类别请选择:党政管理或辅导员,其中,应聘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位请选择“党政管理”),填写应聘信息、并上传照片和附件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12月30日23:00关闭。
2.资格审查,确定笔试名单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审核,并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心理咨询中心辅导员类岗位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位、学院/公寓办辅导员岗位、财务管理类、法务管理类等四大类岗位,如同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5人,该类岗位取消招聘。
3.笔试
笔试通知通过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发布。应聘者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确认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笔试主要考察个人逻辑推理、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环节在笔试后进行,测试对象为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
5.面试、实习考察
(1)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位需参加两轮面试。其中,学校面试通知通过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发布;用人单位面试环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2)学院/公寓办辅导员岗、心理咨询中心辅导员岗需参加学校面试和实习考察。其中,学校面试通知通过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发布;实习考察环节由学生工作部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3)财务管理岗、法务管理岗参加一轮面试。面试通知通过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发布。
6.确定拟聘人选和备选人选
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位、财务管理岗、法务管理岗:学校按应聘者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各岗位的拟聘人选、备选人选。
学院/公寓办辅导员岗、心理咨询中心辅导员岗:学校按应聘者笔试、面试、实习考察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各岗位的拟聘人选、备选人选。
7.政审
学校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取消录用资格。
8.体检
学校公布体检名单,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需再经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9.公示
体检合格且政审通过的拟聘人选名单,在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录用人选。
10.办理入职手续
录用人选确定后,人事处通知录用人选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录用人选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本人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应确保填报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在应聘全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结果、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人事处主页和人才招聘网公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
4.已报名应聘,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5.辅导员/综合管理类党政岗位和学院/公寓办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须服从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的调剂。
6.根据学校队伍建设需要,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须服从学校关于党政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轮岗的安排。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6239(人事处)、2188231(学生处,专职辅导员咨询电话)
邮箱:zhaopin@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