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地点:卫东区教育体育局老年体协(新华路中段)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平顶山市卫东区面向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中师及以上学历层次所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请同时递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签订承诺书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签定《参加平顶山市卫东区面向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诺书》。
(三)信息采集
现场进行信息采集。
(四)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对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实行一次性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参加面试人数的80%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对象须提交个人档案、有效期内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十一、选岗、培训及待遇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并参加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选岗后的人员必须按时报到上岗,不服从选岗意见或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含见习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在编制限额内解决事业编制。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或辅导班。
2.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报考人员,记入卫东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4.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7663098。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663768。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