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9时—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http://www.hzsc.gov.cn/col/col1229424748/index.html#reloaded)和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应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见附件2),确保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上传经原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笔试前3天内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2.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考生可通过“杭州上城”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http://www.hzsc.gov.cn/col/col1229424748/index.html#reloaded)或登录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查看笔试公告及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需提供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表》打印并签名,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的岗位,招聘学校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届本科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1.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届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无单位为其缴纳过社保)。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具体请关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http://www.hzsc.gov.cn/col/col1229424748/index.html#reloaded)和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802200,8782259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40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教职工计划.xlsx
附件4:专业目录
2008年更新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xls
2011年版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