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按照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3:00--18:00,面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公布成绩。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分值达不到合格分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现场招聘工作小组结合职位要求及综合素质研究决定选择更适合该职位的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分别与用人单位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在考察中发现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022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县教育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部门按规定备案后行文安排工作,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工资福利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人才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sx.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由长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长顺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6826180(长顺县民族高级中学)
0854-6826390(长顺县教育局政工科)
0854-6822193(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4-6821643(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附件下载>>>
附件1: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5: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就业协议.doc
长顺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