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老师,0760-87725145。
(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由镇招聘小组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学历学位、学习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数,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我镇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教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面试内容:采用上课(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上课(说课)内容为中小学课程。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大涌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上课(说课)、答辩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签订就业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体检及考核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考核、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镇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个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
主要考核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涌镇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2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的;
4.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放弃聘用资格的;
9.未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有关高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5),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中山市大涌镇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xlsx